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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文明瑶族韩田村屋背至大麦岭农村公路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汝城县文明瑶族韩田村屋背至大麦岭农村公路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3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文明瑶族乡韩田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汝城县文明瑶族韩田村屋背至大麦岭农村公路工程(计划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8】000227:采购代理编号:YGJS2018-CZ-CG01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韩田村屋背至大麦岭农村公路工程
计划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8】000227
采购代理编号:YGJS2018-CZ-CG019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汝城县文明瑶族韩田村屋背至大麦岭农村公路工程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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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
2.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人员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2.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
3.8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人员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4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8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县卢阳大道新城水岸50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18年 8 月 13 日下午15 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13 日下午15  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韩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泽跃
电话:1897554644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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