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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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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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启东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启东市环境保护局6楼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200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320681180177(ZB046)(二次)
项目名称: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77万元。
三、服务内容:
本项服务内容包括:接受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按照但不限于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名录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者环评工程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1.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http://ggzyjy.ntzw.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炳生,联系电话:13806282402 。
启东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方式变更,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资格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7.ISO9001或GB/T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金融机构或中介组织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投标人应根据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3.价格标
(1)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投标总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八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费用包括完成项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等)、设备费、加急费(项目加急产生的费用)、交通运输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人中标后提供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
4、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修改和完善,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 除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6.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7.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8.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4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277万。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包括:接受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按照但不限于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名录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
2、服务地点:启东市全市范围内。
3、服务期限: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4、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②入户调查工作完成后的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④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或取得南通市环保局认可)后的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注:投标人若不能满足本付款方式,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需求描述
1、项目建设内容:
中标人需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5号)、《南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结合启东市实际情况,对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购置并使用必要的设备,摸清各类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审核、汇总、专项上传,通过本级和上级的质量审核和评估,建立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数据库。
普查对象为启东市各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查建库中所有:工业污染源(2619家),农业污染源(256家),生活污染源(34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8家),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 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进行核验,对涉及8类392种风险物质的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进行风险污染源调查。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区、吕四港开发区、滨江化工园区、江海产业园、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船舶工业园等进行登记调查。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结合工业污染源调查,同步核验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登记调查环境风险物质种类、名称、最大储存量以及物质用途等信息。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1.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排量和排放量。
1.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市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废气污染源:登记调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以下简称生活源锅炉)。抽样调查城乡居民燃煤、燃气消费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以及城镇扬尘源。废水污染源:登记调查对象为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抽样调查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入户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按规定对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根据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1.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1.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包括汽车和摩托车。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料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料销售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2、规范及技术标准:
该项目实施要遵循国家标准与规范,也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1《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508号国务院令)
2.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
2.4《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号)
2.5《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国污普〔2017〕3号)
2.6《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7〕4号)
2.7《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污普〔2017〕9号)
2.8《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
2.9《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
2.10《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污普〔2018〕2号)
2.11《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2018〕3号)
2.12《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
2.13《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
2.1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5号)
2.15《市政府关于成立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启政办发〔2017〕92号)
3、技术要求:
本项目是集污染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专项上传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事项 | 需求条款 |
1 | 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 |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全市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选聘人数应满足普查工作需要,所有普查员与指导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时间应覆盖整个入户普查工作时段。承担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录入等工作劳务工资、交通、通讯、就餐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所有经费。 |
2 | 普查技术方案等文件编制 | 根据上级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污染源入户调查实施方案,明确入户调查范围、内容、技术路线、数据质量要求及责任分工等,制定其他入户调查相关技术文件。 |
3 | 普查培训 | 在全面普查阶段,对全市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技术培训、筹备相关工作推进会事宜,中标方应承担以上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会议室租赁、用餐、资料印刷、专家交通住宿、专家劳务等),培训内容应全面、详尽,满足普查工作相关需求。 |
4 | 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 | 对全市清查名录库环保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对普查数据报表进行初步校核,并根据相关技术规定核算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将通过初核全部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并由技术人员开展第二轮在线数据逻辑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重新普查,修改至符合要求后陆续补充。按照技术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确保普查数据与基本单位名录库一致。 |
5 | 通过质量审核与评估 | 根据本级和上级部门的普查质量审核与评估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重新入户调查,直至通过本级和上级部门的普查质量审核与评估。 |
6 | 完成时间及普查总量 | 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划定全市的普查小区,对我市污染源清查名录库内的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畜禽养殖及上级部门规定纳入本次普查范围的其他内容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需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因国家政策或普查操作系统变更等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入户调查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另行双方协商约定。上级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预计清查名录库内的各类污染源数为3300户。 |
7 | 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立 | 基于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对全市数据进行校核、审修和加工完善,确保满足上级要求,同步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
8 | 普查档案管理和资料汇总 | 开展普查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必须覆盖普查准备、普查清查、全面普查和普查总结全过程。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文件资料、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污染源普查汇总表、普查监测数据表册、污染源台账记录等档案材料的管理,确保全流程痕迹化管理,真正做到“可查可追溯”。台账资料和各类档案在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两周内整理完毕并移交给发包人。 |
3.1投标人需要拥有专业的人员队伍和办公场所,具有良好的相关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以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2投标人还需要深刻理解本项目范围内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的需求,对启东市污染源现状及特点有着较为清晰地了解,尤其需要熟悉启东市重点行业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
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具有完整性、可操作性,质量进度保障方案明确、细致、可行。
3.4投标人应承担数据的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报告、传输、传递任何数据。
4、实施要求: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4.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以及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风险物质种类、最大储存量及其使用情况等。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4.2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农膜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4.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市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4.5移动源。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船舶增加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5、项目质量进度实施方案要求: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8年度完成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本项目涉及企业行业较多,投标人必须制订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5.1项目内容理解:包括对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和本项目的实施工作重点;
5.2项目组织结构: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说明;
5.4制定实施计划:包括详尽且合理的入户调查工作日程等;
5.5项目保障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八、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
1、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2、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
3、中标人应向本项目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过程必要的培训、提供技术答疑服务,做好沟通、督促填报等工作。
4、投标人应注重本地化服务。
九、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①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②入户调查工作完成后的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④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或取得南通市环保局认可)后的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十、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简介、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最后计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报价得分,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
1.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技术标评分。
(二)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
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文件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细则如下:
技术方案及技术能力6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1 | 实施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是否理解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需求、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否可操作、完整、细致进行综合评定: 1、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情况:优为5-7分,良好2-4.9分,一般为2-4.9分; 2、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方案情况:优为2-3分,良好为2-3.9分,一般为1-1.9分。 |
2 | 质量进度 保障方案 | 20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质量进度保障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针对性综合比较:质量进度保障计划明确、可行、具有操作性,得14-20分;质量进度保障计划一般、操作性一般,得6-13.9分;质量进度保障计划不明确,得0.1-5.9分。 |
3 | 服务能力和经验 | 18 | 根据投标人具备规范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的能力、具有为企业提供污染源排查或治理的相关经验进行评定: 1、近两年内为企业提供过污染源排查或治理建立相关服务的,得9分; 2、近两年内为企业提供过排污许可证申报相关服务的,得3分; 3、近两年内为企业提供过治理设备运行与维护相关服务的,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密封好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未作说明或未提供要求材料的不得分。 |
4 | 服务能力和经验 | 12 | 根据投标人具备规范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的能力、具有为管理部门提供污染源排查和核查的相关经验进行评定: 1、近两年内为管理部门提供过环境领域相关技术服务的,涉及企业数为1-50家的,得6分;涉及企业数超过50家的,得9分; 2、近两年内为管理部门提供过污染源摸底调查相关服务的,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密封好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未作说明或未提供要求材料的不得分。 |
3、 综合评价1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1 | 人员能力 | 5 |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掌握污染源现状、接受过专业业务培训的人员队伍进行评定: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参加过环保部门举办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班的,得3分; 2、投标人其他员工参加过环保部门举办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班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连续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密封好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未作说明或未提供要求材料的不得分。 |
2 | 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 5 | 根据投标人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定: 1、取得ISO9001或GB/T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2、提供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密封好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密封袋上加盖公章。)未作说明或未提供要求材料的不得分。 |
(三)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的投标人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核准后的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四)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六)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 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77万的;
9. 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用。
十四、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提交报批稿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无息退还。
5.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做如下操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 同 格 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启东市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竞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启东市环境保护局。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有关的工作内容。
5、服务收费: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招标文件;(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或采购记录单;(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 服务时间
1、服务期限:于2018年11月15前完成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第四条 服务范围
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②入户调查工作完成后的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③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其他(如有)。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承担单位支付根据本协议书规定的款项,作为承担单位履行合同的报酬。
二、乙方权利义务
承担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服务。
2、所派项目实施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
3、检查中的所有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必须详尽,同时一律在检查结束后提交至甲方。
4、在与甲方开展检查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推广、推销本公司业务,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利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服务费。
三、保密: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采取必要惩处措施,直至取消乙方定点服务商资格。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定点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意。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包括违约终止合同和破产终止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执业资格的。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服务商资格的。
(3)乙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果,以及擅自对外透露相关信息,经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4)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磋商承诺的投入本项目人员的。
(6)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要求的。
4、甲方如有以下情形的,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
第十三条 破产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定点服务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三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文件位置 | 说 明 |
1 | 投标函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2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 |
4 | 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 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5 | 汇票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第 页 | 或提供已缴纳年度信誉保证金证明 |
6 | 投标人资格声明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7 | 投标总报价表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8 | 报价明细表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9 | 服务承诺及工作方案说明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10 | 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 | 第 页 | 本项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见附件 |
11 | 投标相关情况说明 | | 第 页 | 格式见附件 |
12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第 页 | |
年 月 日
注: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附件一:
投标函
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177(ZB046)(二次)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一、投标函;二、报价明细表;三、投标总报价表;四、服务承诺及工作方案说明;五、投标人相关情况说明;六、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七、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有效补充文件等,我们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所保留的一切权利。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
(5)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自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三十(30)天。
(6)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发生,我方同意投标保证金被贵方没收。
(7)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177(ZB046)(二次) 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资格声明
1、投标人基本情况:
①名称: 地 址:
②成立和注册日期:
③公司(企业)性质:
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最近的主要财务情况:(2017年1月到12月底止)
①注册资本:
②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③流动资产:
④长期负债:
⑤短期负债:
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⑦利润:
3、投标人已有设备情况:
4、投标人技术人员情况:
5、投标人从事本行业经验(包括年限、技术力量、额定能力、已完成项目等):
6、投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帐号:
7、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Z320681180177(ZB046)(二次)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
序号 | 投入费用名称 | 数量 | 价格(元)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元) | |
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3、表中“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
服务承诺及工作方案说明
Z320681180177(ZB046)(二次)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
1、对招标服务要求响应说明,请按要求填写以下表格:
序号 | 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 投标服务承诺 | 是否响应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 | | | |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质量控制制度
2.1、实施方案;
2.2、质量进度保障方案;
2.3、其他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Z320681180177(ZB046)(二次)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
合同条款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第一条 定义 | | |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 |
第三条 服务时间 | | |
第四条 服务范围 | | |
第五条 权利保证 | |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 | |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 |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 | |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 |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 | |
第十二条 违约终止合同 | | |
第十三条 破产终止合同 | | |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 | |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 |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 | |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投标人相关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投标人相关服务能力和经验说明;
2、投标人相关数据管理能力和经验说明;
3、投标人相关人员能力说明;
4、投标人相关办公场所说明;
5、其他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八:
投标总报价表
Z320681180177(ZB046)(二次)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
项目名称 | 启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