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1临徐线莱芜段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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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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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371200494381340201816F021843 | 项目名称 | S241临徐线莱芜段大中修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莱芜市 | 建设性质 | 大中修 |
招标备案号 | SJ20180804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J201808045 | 招标类别 | 勘察设计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路计【2018】27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Ⅰ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3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市县投资 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S241临徐线莱芜(K128+147~K161+880)段长33.733公里,2002-2005年改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60公里/小时,路基宽8-24米,路面宽度7-23米,部分路段2012年进行中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包括全部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S241临徐线莱芜段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号:SJ1,起始桩号:K150+090/K128+147/K160+304, 结束桩号:K160+304/k150 +090/K161+880,标段长度:33.733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S241临徐线莱芜段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SJ1) | S241临徐线莱芜(K128+147~K161+880)段长33.733公里,2002-2005年改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60公里/小时,路基宽8-24米,路面宽度7-23米,部分路段2012年进行中修。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1个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下同。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5-2017)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2、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介入与勘察设计质量有关且败诉的诉讼案件; 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2.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工程勘察负责人) 3.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 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 5.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造价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造价分项负责人) 6.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 7.设计代表(1人):应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担任 8.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 1个类似项目的经历(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 |||
3.8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8-08-13至2018-08-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15室(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9-03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莱芜市公路管理局802室(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
7. 补充信息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莱芜市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39号 |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
邮政编码 | 271100 | 250101 |
联系人 | 王永华 | 王青东 |
电话 | 0634-8863002 | 15168869317 |
传真 | 0634-8863002 | 0531-83196323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