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东鹿头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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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涉县东鹿头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XTDL-20180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东鹿头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已由《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17】232号批准建设,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发改招标核字【2018】005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鹿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涉县鹿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东鹿头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本工程主要包括江家大院前广场、龙王庙、钟楼、古石桥、墙体改造、街道排水及亮化等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鹿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涉县鹿头乡
邮 编:056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西岗市场院内北侧二楼
邮 编: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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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8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