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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123
一、招标条件
依据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长岭县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730]-0157号,长岭县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长岭县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123
2.3招标服务内容:长岭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长岭县标定地价体系制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长岭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9月1日至待定(长岭县标定地价体系制定)。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6.0700万元
2.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地产评估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凭证(网站打印版本)、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近三年类似业绩1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 月28 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3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 年 8月6 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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