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 计划金额 | 约40.58亿元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汉江路15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有关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有关服务。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1论证意见: 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承接主体,理由如下: 1、借款主体为我市政府出资本金,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资及控股企业。2、属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规定信贷支持等条件。3、符合湖北省政府城镇棚户区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4、符合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准入标准要求,以及对融资项目资本金实行“穿透原则”审查要求。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 专家姓名:陈富坤 职称:教授 工作单位:十堰广播电视大学 专家2论证意见: 本人认为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承接主体。理由如下: 1、根据住建部、国家农发行(电保[2015]137号)《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借款主体应为地方政府出资本金,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资及控股企业。2、根据国办发[2014]36号,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市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适宜单一来源采购。3、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十堰市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相关要求。 专家姓名:武艳霞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专家3论证意见: 1、根据住建部、国家农发行(建保[2015]137号)《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符合要求。2、考虑到政府采购时间长,为了抢抓融资窗口期政策,尽快将棚户资金融资到位,快速推进棚改,确保尽快完成市政府重大民意工程。3、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综合以上意见理由,我认为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由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主体。 专家姓名:田秀俊 职称:审计师 工作单位:十堰市港航管理局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联系电话:0719-8102791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