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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8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8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18-014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计划工期:9月20日前完工。
2.6 计划投资:92.7921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接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79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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