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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艺术馆扩建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艺术馆扩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17〕7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文化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于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与慈恩东路交汇处,雁南一路以南,慈恩东路以北。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2.55亩,总建筑面积41995平方米。主要建设民间艺术品展览展销中心,文化艺术展览中心,民间艺术大师工作活动中心,排练中心,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民间艺术品收藏中心,辅助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等。
2.3计划监理服务期:9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包含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合同、安全、信息管理以、现场组织协调及招标人委托的有关工程其他咨询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估算价:35000.00万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其他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且在省市各级诚信信息平台中投标资格不受限制;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因网上填报信息不完善、不准确,造成后续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一经网上报名,不得变更。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00至2018年8月15日9:00。
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招标六部持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网上报名确认单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于2018年8月10日9时至2018年8月27日9时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招标六部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高鹏飞  杨小义                
电    话:029-88496536                 
传    真:029-8849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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