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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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8GB146号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三、评审结果:
1标段(设备采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国农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88万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广林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清泉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60万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闫新静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碧波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35万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晓洋 质量:合格
2标段(监理标段)无投标人投标,2标段(监理标段)本次招标失败。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标段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计取(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标段:12065元
六、异议和投诉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对本次拟中标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619
原阳县水利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新乡市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3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夏女士 郭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nzbj5@126.com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原阳县水利局招标办
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