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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县]余江区血防精神文化体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余江区血防精神文化体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江区血防精神文化体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余发改字(2018)1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余江区血防精神文化体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
1、文化中心(含建筑和室内装修、展陈)面积约2300 m2 、附属建筑室内装修面积约1800m2 、室外环境空间面积约7800m2;
2、文化体验展示区展陈面积约1500m2 (包括涉及展陈布展的旧房修复改造和新建房屋)、室外展陈和环境空间提升面积约15000m2;
3、主干道节点公共艺术装置及附属景观面积约1000m2 ;
4、基地周边村庄公共环境提升(姜家、竹苑和张家滩: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景观环境整治)等。
本项目工程估算价为 8500万元(该估算价包含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等)。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余江区血防精神文化体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该项目均由中标单位完成(不包括监理工作)。
2.3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勘察设计补偿。
2.6 计划工期
计划勘察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1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工艺美术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前办理的。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打印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施工单位中进行注册并提供该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2)其他要求:(1)至(9)条,投标人在开标时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者(联合体牵头方),请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岗新区新区政府经济大厦附属楼西负一楼)持相关材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为400元(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现场查验: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
②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④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
8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录1)。
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并装订成册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1份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0 8   月  3 1 日   9:30   时,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岗新区新区政府经济大厦附属楼西负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5.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jxtb.or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余江财政大厦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创景路创景金桂苑162栋2号别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单位:余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01-5881333
附录1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成员名称)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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