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优选公告

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优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优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2-2024年度风电资源开发建设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3〕601号)的相关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市场化竞争优选确定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现对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优选依据
(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2-2024年度风电资源开发建设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3〕601号);
(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
(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2〕299号);
(四)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
(五)《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法人优选方案》。
二、项目概况与优选要求
项目名称
巴中市南江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大河镇、高桥镇等乡镇。
实施时间
在优选结束后(南江县人民政府与中选企业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3个月内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核准后,项目6个月内开工。
工程规模和标准
1.建设规模:项目拟装机规模5万千瓦(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准的规模为准),通过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送出,并入四川电网消纳。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亿元。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设计施工标准。
建设资金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其他
1.须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2〕299号)、《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3.妥善做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推动搬迁安置居民收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搬迁安置居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风力发电项目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对储备项目站址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优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四、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申报企业及所属公司应具备在国内开发建设、运营总装机容量在100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并网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或上级公司总资产应在100亿元及以上。提供申报企业或上级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由企业自行承诺。
(五)本次优选工作中,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优选。一个企业集团若以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该下级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最高级别母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集团授权范围仅限于参与本次风电建设项目法人优选工作),以证明其申报身份的唯一性。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五、报名及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优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3日上午9时0分至下午5时0分,携报名申请表、申报承诺函(见附件1、2)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南江县党政中心8楼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818室)报名,并获取优选文件,电子文件(PDF、WORD版)自备存储媒介拷贝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
六、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0分,地点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南江县党政中心8楼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818室),提交申报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优选人不予受理。
3.申报文件递交人需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优选评审
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12: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优选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42号
邮  编:636000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80292128
赵先生,电话:18080179824
邮  箱:670189057@qq.com
 
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申报承诺函.doc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