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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无锡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2024-WX-JC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8198000269
2024年度无锡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2024-WX-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无锡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已由 /以/_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4年度无锡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2024-WX-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涉及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唐平大道-常州界段)、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341省道无锡马山至宜兴周铁段、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K0+000-K12+713.566)、望江立交西接线工程(通江大道~惠山大道)等。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4-WX-JC,主要内容为对无锡市在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进行实体质量和原材料抽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季度),对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内业资料抽查(包括质保体系,安保体系,外观检查,文明施工、品质工程、红线行动、安全管理情况、质量和安全专项检查)等。
检测服务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检测(检查)时间和内容根据业主的指令和委托单执行。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试验检测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一个月为2023年10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为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或与承包人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对本项目投标,且不得再就检测范围内的项目接受上述企业的试验委托,否则该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如实上报关联信息,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视情节严重将不良行为提交交通主管部门。(关联关系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五爱路200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孔维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19-81182336-805

E-mail:czcrzx@163.com

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12月 1 日至2023年12月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30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检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检测实施方案所用文字采用宋体、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
(3)检测实施方案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4)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检测实施方案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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