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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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481-04-01-1053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783.67万元,工程概算5783.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37.2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其中:新建变配电间与鼓风机房675平方米、加药间40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其中:新建变配电间与鼓风机房675平方米、加药间405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幕墙、公区装修、消防、标识标牌、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937.2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入围单位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日至2024年1月*日**时**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2024-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481-04-01-1053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783.67万元,工程概算5783.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37.2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其中:新建变配电间与鼓风机房675平方米、加药间40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其中:新建变配电间与鼓风机房675平方米、加药间405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幕墙、公区装修、消防、标识标牌、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937.2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入围单位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日至2024年1月*日**时**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 地 址: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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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