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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项目(施工)(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田家河片区主排水 (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JS0993-2023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3-00181
3、项目名称:田家河片区主排水 (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1(万元)
6、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1(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排水渠及原有排水渠的整治,具体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1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④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应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具有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 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余人员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
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各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 12日至2024年1 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内容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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