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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津党网信息化〔2023〕237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旨在打造天津市智慧水务的服务底座、数据底座、能力底座,建成一个以采、汇、管、用、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为全市防洪、水资源及其他重点业务提供数据、模型、知识底座支撑,为防洪调度决策管理提供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支持,提升天津市防汛“四预”能力,驱动天津市水务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2025年1月1日前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2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TJZDFHSZLSSJSG/HT-2024-0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和防洪工程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等3项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和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采购、施工、试运行、测试、验收并移交等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需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6)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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