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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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黑龙江 | 城市 | 绥化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监理 | |
采购单位 | 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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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TJL0000G24011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已由铁发改函【2022】120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迁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庆安县
2.3建设规模:66千伏线路9处,10千伏及以下线路52处进行迁改,工程涉及塔材540吨,钢芯铝经线51吨,OPGW光缆15公里,X光探伤器66处,10千伏240电力电缆21.7千米,高压电缆对接箱1台,环网箱7台,配电箱36台,防鸟刺261支,锥形12米电杯48根,锥形15米电杆107根,配电变压器台套13套,10千伏240电缆终端185套,低压电缆终端478套,低压240电力电缆30公里,智能开关24台。
2.4计划工期:2024年2月1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7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施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电力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庆安县财政局
招 标 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庆安县中央大街10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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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