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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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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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1-16 09:30:00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中路76号
3、招标人: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2000吨/日(以含水率60%计,折合800tDS/d)。
6、完工期:(1)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①150天内完成本标段所有工程设计条件提资;②180天内具备设备及其预埋件的安装条件;③480天内完成5条焚烧生产线的所有设备安装并完成5条焚烧生产线单机调试(该段工期不超过300天);④570天内完成5条焚烧生产线无负荷联动调试并完成烘炉(该段工期不超过90天);⑤630天内完成全厂的168小时试运行(该段工期不超过60天)。(2)自通过168小时试运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全厂的性能考核并完成生产移交。(3)完成无负荷联动调试后,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完成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含税683,779,340.29元(不含税605,114,460.43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污泥进料输送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系统及压缩空气、循环冷却水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监控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消缺、培训、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以及培训、运营指导、保驾护航、统筹组织全厂联动调试、168小时试运行及性能考核,并负责统筹包括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智慧化系统等全厂系统设备安装及验收工作(施工总承包标段范围内除外)等技术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 人专家于2024年1月15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
三、开标及评标记录
开标时间及地点
(1)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开标会。
(2)到投标截至时间参加投标单位共7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7家,无效投标单位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至解密时间,共7家投标得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7家,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投标文件数据打包会议:
(1)2024年01月16日09时12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进行。
(2)会议现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证机构见证下,将所有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再对已入围评标环节且解密成功共7家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到评标系统。
(3)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09:30时至2024年1月16日20:15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8)。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 | 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4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上海四方无锡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
六、废标情况说明:1、上海四方无锡锅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的资格业绩内容包含:“市政污泥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污泥(不含危险废物)”且无法判断市政污泥占比;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的资格业绩内容包含:“含市政污泥、工业污泥、酒厂污泥和其他污泥”;上述两家投标单位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业绩表备注第(2)项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6.1.1项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有效性)检查的评审内容
事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 评审 |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第4.1款的要求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第18条的要求,并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包括完整、真实的填写《合同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各类报价表格。 (其中:①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本次投标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核心技术、具有制造本次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时,提供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制造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原件扫描件。 或②投标人为持有本次投标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核心技术、具有制造本次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能力的制造商(境外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亦可通过境内的办事机构)就本项目独家授权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时,同时提供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及其附件(加盖制造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原件扫描件和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独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原件扫描件。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的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需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以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与以文字表示的不一致的情况除外,投标报价以文字表示的为准(或未能根据招标文件已明确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价格符合性)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可根据招标文件已明确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本处指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已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报价;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出现超低报价。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6.3项的要求 | |
技术符合性 | 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条款)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或无效投标)内容。 |
2、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商务标(不含价格)综合评分的满分为30分,各评分项目的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1 | 财务状况 | 2分 | 投标人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评审:3个年度盈利的,得2分;任意2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盈利指净利润为正数(非零、非负数),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需提供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有效财务报表复印件,未盈利或未提供前述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未能反映净利润的,不得分。 |
2 | 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 | 1分 | 投标人提供其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能显示证书有效状态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凭证截图或打印件{凭证界面需显示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认证证书(需显示网址 cx.cnca.cn)”},否则不得分。 |
3 | 业绩 | 20分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国内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的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已完成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完成日期为准,在建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按下列情况评审,本项最高得20分。 ①每个已完成的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400吨/日(按含水率80%计)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供货业绩得10分; ②每个已完成的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200吨/日且小于400吨/日(按含水率80%计)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供货业绩得5分。 ③每个在建的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400吨/日(按含水率80%计)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供货业绩得10分,本子项最高得10分; ④每个在建的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200吨(按含水率80%计)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供货业绩得5分,本子项最高得5分。 |
备注:①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污泥单一的自持焚烧、助燃焚烧或干化焚烧)的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是指必须包含污泥焚烧炉设备。 ②已完成业绩指供货货物通过竣工验收(或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性能合格,或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业绩。已完成业绩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能证明供货货物通过竣工验收文件(或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性能合格证明,或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用户证明已完成前述验收的评价)原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卖方必须为投标人;用户评价需加盖合同买方公章,即原件扫描件能显示加盖合同买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③在建业绩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卖方必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④若投标人业绩属于联合体中标的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反映投标人为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单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属于EPC项目业绩的,投标人须为该项目的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单位(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反映投标人为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单位),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 ⑤若合同或证明文件均无法反映评分条件(完成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合同标的必须包含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合同标的投入建设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为当期日处理污泥能力)的,还需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书面补充情况说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辅助证明,否则不得分; ⑥当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为分期建设时,业绩评分按合同或合同买方书面证明文件提供的当期日污泥处理能力计算本次评分得分; ⑦污泥含水率换算成80%的计算方式: a.若污泥干基(DS)量为N1,则折算成含水率80%的污泥规模为 N80%; b.若污泥量为N1(按含水率S%或按含固率G%),则折算成含水率80%的污泥规模为 N80%或者N80%=; ⑧投标人业绩同时符合多项评审得分要求的,优先按最高得分项计分,最终该投标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
5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7分 | 1、项目总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每承接一个污泥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200吨/日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的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按含水率80%计)(已完成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完成日期为准,在建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
2、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每承接一个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200吨/日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的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按含水率80%计)(已完成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完成日期为准,在建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得1分,本子项最高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保/热动/热能/电气/机电/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本子项最高得1分。 | |||
3、安装负责人: | |||
4、监造经理: | |||
5、调试经理: | |||
备注: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装、售后服务或技术人员情况表》及其附表进行评审; ②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污泥单一的自持焚烧、助燃焚烧或干化焚烧)的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是指必须包含污泥焚烧炉设备。 ③已完成业绩指供货货物通过竣工验收(或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性能合格,或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业绩。已完成业绩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能证明供货货物通过竣工验收文件(或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性能合格证明,或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用户证明已完成前述验收的评价)原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卖方必须为投标人;用户评价需加盖合同买方公章,即原件扫描件能显示加盖合同买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④在建业绩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卖方必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⑤若合同或证明文件均无法反映评分条件(完成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合同标的必须包含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合同标的投入建设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为当期日处理污泥能力)的,还需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书面补充情况说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辅助证明,否则不得分; ⑥当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为分期建设时,业绩评分按合同或合同买方书面证明文件提供的当期日污泥处理能力计算本次评分得分; ⑦污泥含水率换算成80%的计算方式: a.若污泥干基(DS)量为N1,则折算成含水率80%的污泥规模为 N80%; b.若污泥量为N1(按含水率S%或按含固率G%),则折算成含水率80%的污泥规模为 N80%或者N80%=。⑧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企业2023年8月至10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指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相关评审项不得分。 |
3、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综合评分的满分为40分,各评分项目的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5分 | 根据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计分,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得满分,每一处负偏离,扣1.0分。同时参照其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性能说明等技术资料的内容进行对比,每发现一处投标人填写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但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其为负偏离的,每处扣2.5分;本项最低分为0分。 |
2 | 设备运行成本 | 2分 | 1、横向比较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直接运行成本计算表》及《运营成本专题》的测算合理性、逻辑清晰性及科学性进行评审,内容应包括能耗、药耗使用量及废物产生量的计算过程,按优[2-1.5分]、良 (1.5-1 分]、中 (1-0.5 分]、差(0.5-0 分]进行评审。 备注:根据《投标设备直接运行成本计算表》及《运营成本专题》进行评审。 |
2分 | 2、横向比较投标设备的运行成本综合单价(以40%DS污泥计)进行评审,运行成本综合单价从最低的投标人得2分(含并列),运行成本综合单价从次低的投标人得1分(含并列),其他不得分。 备注:①根据《投标设备直接运行成本计算表》及《运营成本专题》进行评审; ②若两个或以上投标人填报的运行成本综合单价金额相同的,其运行成本综合单价按同一档次计分。 | ||
3 | 设备设计方案 | 2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整体工艺布置方案、②主要设备基础初步资料图、③给排水初步资料图、④暖通初步资料图、⑤天然气流量初步计算表、⑥物料/热量平衡图、表、⑦焚烧系统水平衡图、表、⑧燃烧图、⑨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⑩自控初步深化设计方案、电气初步深化方案(含电气负荷计算书)、主体设备选型计算表、13工艺设备清单、自控设备及仪表清单、电气设备清单等13项资料进行评审,前述资料共提供13项的得2分,仅提供其中10~12项的得1分,提供少于10项的不得分,本子项最高分为2分(同类方案同时提供多份的,只计一次)。 备注:根据《用户需求书》第4.5.1项的对应方案要求进行评审。 |
5分 | 2、横向比较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计方案(即前述序号①至13的内容)的设计方案思路清晰性、合理及科学性,按优[5-4分]、良(4-2分]、中(2-1分]、差(1-0分]进行评审。 备注:根据《用户需求书》第4.5.1项的对应方案要求进行评审。 | ||
4 | 设备设计专题 | 2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低污泥量下的焚烧线调试、运行方案、②焚烧炉设计专题、③污泥入炉设计专题、④飞灰螯合固化方案、⑤换热器选型烟气温度论证专题、⑥CEMS方案专题等6项资料进行评审,前述资料共提供6项的得2分,仅提供其中4~5项的得1分,提供少于4项的不得分,本子项最高分为2分(同类方案同时提供多份的,只计一次)。 备注:根据《用户需求书》第4.5.1项的对应方案要求进行评审。 |
5分 | 2、横向比较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计专题(即前述序号①至⑥的内容)的设计专题思路清晰性、合理及科学性,按优[按优[5-4分]、良(4-2分]、中(2-1分]、差(1-0分]进行评审。 备注:根据《用户需求书》第4.5.1项的对应专题要求进行评审。 | ||
5 | 焚烧线系统设备 | 5分 | 1、横向比较接受输送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情况,按优[5-4分]、良(4-2分]、中(2-1分]、差(1-0分]进行评审。 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性能说明书或其他能体现投标产品性能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作为依据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2、对接受输送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的品牌选用情况,按优[5-4分]、良(4-2分]、中(2-1分]、差(1-0分]进行评审。 备注: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第2.2款《核心设备附属部件产品性能要求》的性能匹配情况进行评审。 | ||
6 | 提资、供货、安装及调试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3分 | 1、对提资、供货、安装及调试计划及进度(从中标至168小时试运行完成,含服务期设计、监造、安装、调试人员岗位及数量安排)安排合理可行,对焚烧生产线各子系统设备的设计、委托生产、运输、到货、安装及调试时间详细清晰(含各项完成天数),满足总工期要求,且进度保证措施(包括人员安排、吊装等施工设施安排)具体、可行,得满分,其他按优[3-2分]、良(2-1分]、中(1-0.5分]、差(0.5-0分]进行评审。 |
7 | 售后服务方案 | 2分 | 1、投标人应提供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指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配置),应对提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性能考核、保驾护航等阶段投入人员的配置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岗位编制、数量、资质水平等,并说明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及响应程度、应急处理方式等按优[2-1.5分]、良(1.5-1分]、中(1-0.5分]、差(0.5-0分]进行评审。 |
2分 | 2、投标人应提出本项目运营期项目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要求,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方案,就所投产品测试、操作、保养和检修等有关内容进行说明,拟定培训计划,并应在计划中明确培训的地点、时间、人数及内容等,按优[2-1.5分]、良(1.5-1分]、中(1-0.5分]、差(0.5-0分]进行评审。 |
4. 本次投标价格满分为3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价格部分 | Y=3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T×100×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评标基准价,计算基准价T=P×(1-K),K为随机因子(0%、0.5%、1%、1.5%、2.0%中评标委员会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 P=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符合性(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商务标详细性评审 | 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性评审 | 价格部分详细性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30 | 31.91 | 29.64 | 91.55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 | 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15 | 32.38 | 23.07 | 7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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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0 | 31.08 | 27.96 | 8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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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 | 30.86 | 25.52 | 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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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四方无锡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 | 无效投标文件 |
6 | 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通过 | 30 | 37.33 | 29.64 | 96.97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7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 | 无效投标文件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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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1681评标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