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 | 23165385.34 | 21286670.14 | 94.04 |
四川至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86932.73 | 21308217.53 | 93.81 |
四川智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37373.73 | 21258658.53 | 94.17 |
四川顺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76159.03 | 21297443.83 | 93.87 |
四川立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079195.76 | 21200480.56 | 94.38 |
四川汇源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41683.2 | 21262968 | 94.30 |
四川皓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52456.9 | 21273741.70 | 93.41 |
德阳森昆建筑有限公司 | 23193396.95 | 21314681.75 | 88.33 |
四川天利金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204170.65 | 21325455.45 | 94.90 |
四川星速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3169677.49 | 21290962.29 | 94.99 |
四川豪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17981.07 | 21239265.87 | 94.69 |
四川七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78313.77 | 21299598.57 | 94.23 |
四川川泰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48147.42 | 21269432.22 | 95.16 |
四川鑫亦非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00743.16 | 21222027.96 | 94.59 |
四川威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109362.11 | 21230646.91 | 94.95 |
四川恒瑞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020542.27 | 20141827.07 | 94.97 |
四川骁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254349.05/评委1: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和信用双表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评委2: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评委3: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姓名与提供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评委4:未满足招标文件1.4.条1项目经理未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评委5:项目经理未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其它要求规定;评委6:提供的项目经理和信用双表项目经理不一致,不满足资格1.4.1;评委7: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书和提供的信用双表上的项目经理人员不一致。 | 评委1: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和信用双表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评委2: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评委3: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姓名与提供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评委4:未满足招标文件1.4.条1项目经理未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评委5:项目经理未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其它要求规定;评委6:提供的项目经理和信用双表项目经理不一致,不满足资格1.4.1;评委7: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书和提供的信用双表上的项目经理人员不一致。 | / |
四川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137672.82 | 20258957.62 | 94.63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4921671 |
行业主管部门: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28-84935006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