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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泰山7号项目2023年三批次住宅分销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公司泰山7号项目2023年三批次住宅分销服务
 
1.采购公告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公司泰山7号项目2023年住宅三批次分销服务
项目规模及概况:重庆泰山7号项目位于重庆中央公园中轴线(公园西路)。项目总占地约580亩,建筑体量约为140万平方米,项目共21个街区分四期打造,总户数超7000户。目前项目在售产品位于二街区、三街区,产品为建筑面积306-360㎡城市大平层,总价约500万/套。
招标范围:负责泰山7号住宅(大平层)产品的客户推介,实现销售签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费率:基础佣金点位为3%,上限不超过8%(每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销售节点情况进行佣金调整,具体佣金点位通过工作联系函形式通知合作分销单位)。
采购要求:详见合同模板(附件四)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提供效期内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根据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存在公告日前1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判决结果为败诉(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主要责任。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公告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公告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b在公告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中国绿发投资有限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8)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采购公告发布及回复
4.1本次采取公开公告形式,在采购人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dg.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4.2本次公告发布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在公告发布期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按照附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公告文件领取确认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提交至联系人邮箱,获取其他采购公告文件。
4.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公告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采购公告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渝鲁大道77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cqlnyxb@126.com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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