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202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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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2024〕第1号
一、考核单位名称:宜良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良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人员的执业素质和专业技能;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5.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情况;6.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7.询问、质疑答复情况;8.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9.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10.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公告发布及规范性情况;质疑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情况;11.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创新举措。
四、考核方法
除了对以上1至11项内容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当前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检自查,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对公告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宜良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云南省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的要求,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内部制度较完善,服务质量满意度较高,能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由于人员配置不足,管理操作环节权责不明确,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有待加强。
(2)经核查,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不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但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已要求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分析原因,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并及时进行整改。
六、考核结果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宜良县财政局对宜良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度执业情况的考核结果评分为96分(百分制)。
宜良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