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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家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
家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NM0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家具
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7.0609 万元,招
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
家具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
家具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
家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09时O0分到2024年01月26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南门)1705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南门)1705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8-17 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chenghui03@sinochem.com
很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
丽晶支行办公家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晶支行办公家具招
标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
晶支行办公家具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009
2.3 交货地点:
(1)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73号鑫隆综合商务楼一层
101号;
(2)新华广场支行:呼和浩特回民区新华大街68号一楼底商;
(3)包头丽晶支行: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与民族西路交汇处瀚星御府9号楼商业
底店9-S03、S04、S05号。
2.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起35天内完成交货。
2.5招标范围:本次拟采购三家支行(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新华广场支行、包头丽
晶支行)办公家具,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2.6质量标准:鄂尔多斯迎宾路支行符合《中信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23年
完整版)》、新华广场支行和包头丽晶支行符合《中信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1.0
版,2017年)》及国家、行业验评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
款等行政处罚);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3.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4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代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者接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
理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咨询的;
3.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等,具体如下:
3.7.1候选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投标人的持
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3.7.2候选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
3.7.3候选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3.7.4候选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
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7.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候选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
3.10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为准);
3.1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12被列入中信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9曰 09:00至2024年01月26日17: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需
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在平台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见本章序号4.3
要求)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
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网络下载,潜在投标人在中化商务电子
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节假日均
可购买及下载文件)。
4.3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扫描件一套,格式详见附件,未给出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
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1)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
(8)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不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承诺函。
(9)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
箱等信息)。
4.4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
厦(即交通银行南门)17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8-17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8-17层
联系人:富先生
联系电话:0471-53138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661267662
电子邮箱:chenghui03@sinochem.com
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1, 商务有限凹
Ω∩ΩI/
19 口
注:报名资料格式可至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招标公告附件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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