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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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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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11N00243338720244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40102-1080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上海利众市容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菊明(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8号10楼
联系方式:138018962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服务区域范围:豫园街道东区工作站辖区。
服务要求:上海市黄浦区豫园地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区域属于风景区,具有特殊性。经过对豫园地区重点要害部位和薄弱区域的整治排查后,需采购专业的服务商进行保障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2个月。
服务标准:成交单位在配置、任命、调整、调换、替换有关主要各项劳动配置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发生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合同约定,
成交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对本项目各项劳动配备,有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成交单位应按要求如实进行劳动配备,采购人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有不在职责范围内服务点等现象,责令成交单位整改,成交单位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的合同(11N00243338720244).pdf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40102-1080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上海利众市容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菊明(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8号10楼
联系方式:138018962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服务区域范围:豫园街道东区工作站辖区。
服务要求:上海市黄浦区豫园地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区域属于风景区,具有特殊性。经过对豫园地区重点要害部位和薄弱区域的整治排查后,需采购专业的服务商进行保障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2个月。
服务标准:成交单位在配置、任命、调整、调换、替换有关主要各项劳动配置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发生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合同约定,
成交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对本项目各项劳动配备,有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成交单位应按要求如实进行劳动配备,采购人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有不在职责范围内服务点等现象,责令成交单位整改,成交单位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固守及整治(东站)服务项目的合同(11N002433387202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