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珙泉镇桑枝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珙县珙泉镇桑枝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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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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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珙县珙泉镇桑枝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珙县珙泉镇桑枝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珙县珙泉镇桑枝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 | ||||||||||||||||
项目业主 | 珙县珙泉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人 | 珙县珙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开标地点 |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二) | 开标时间 | 2024-1-26 9:00:00 | ||||||||||||||
公示期 | 2024-01-30至2024-02-04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2 | ||||||||||||||
中标候选人及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 | 6008813.76 | 97.04 | |||||||||||||
第二名 | 四川众力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446327.58 | 6102549.26 | 81.37 | |||||||||||||
第三名 | 四川省志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6437189.15 | 6093410.83 | 78.2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杨建明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2015201718541 | 建筑工程 | 二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锝锧 | 职称证 | 31880356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安全负责人 | 周银飞 | 注册证、职称证 | 55080052991、202204464039 | 建筑施工安全 | 高级 | ||||||||||||
造价负责人 | 曾杉 |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建<造>11215100004541、建<造>14235100019221 |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 | 一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武胜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2012201400981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伟 | 职称证 | 108880 | 工民建 | 中级 | ||||||||||||
安全负责人 | 徐志贤 | 执业证 | 19230328866 | 建筑施工安全 | 中级 | ||||||||||||
造价负责人 | 吴丽娟 |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建<造>11195300006673 | 土木建筑 | 一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蓝云良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2014201506441 | 房屋建筑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魏传云 | 职称证 | 32064465 | 房屋建筑 | 中级 | ||||||||||||
安全负责人 | 周国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川建安 C3(2019)4005531 | 建筑与市政工程 | / | ||||||||||||
造价负责人 | 廖瞒生 |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建<造>11215100009551 | 土木建筑 | 一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四川 长盛 新材 料科 技有 限公 司 | 宜宾5万t/a原纤 维产业化建设项 目一期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 2021 年1 月26 日 | 2022 年7 月5 日 |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 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宰外附属、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 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30000000 | 胡高燕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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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业主 | 项目名称 | 日期 |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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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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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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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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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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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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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 日期 | 竣工(交 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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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 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 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 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 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 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四川永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441744.37 | 6097966.05 | 76.21 | ||||||
四川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06394.64 | 5662616.32 | 74.21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314011690 | |||||||
行业主管部门: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联系电话:0831401111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 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 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 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 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