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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820701100053001
地区:
武夷山市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1-31 11:46:59

业主单位:
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820701100053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31 11:16:53

项目名称:
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武夷山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为2740.95m,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公共租赁房55套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05995406160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7.0%私有资金:83.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820701100053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31 11:46:59

招标项目名称:
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武夷山市

招标人名称:
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782003963160B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705385959X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投资范围: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具体详见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②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设内容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室外总体配套设施,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④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等。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本项目鼓励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本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可优先采用装配式构件,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以上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标段



标段1:
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E3507820701100053001001

标段(包)分类:
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包)名称:
武夷山市五夫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如独立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单位仅限一名,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若同时作为本项目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分包单位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分包单位应具备本招标公告第3.1条中对应的全部设计或全部施工资质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资质的扫描文件,如未附上相应文件则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805.68

计划开工日期:
2024-01-3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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