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桑园一街2号院通成家园4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及17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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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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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北京市通州区桑园一街2号院通成家园4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及17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通州区桑园一街2号院通成家园4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及17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1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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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住总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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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4.2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2418.85平方米 | |
租赁期 | 4年10个月 | 房屋出租用途 | 便民商业(必须包括菜市场、便民药店)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2月05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高博维 / 联系电话: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住总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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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张佳丽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84747408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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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北京市通州区桑园一街2号院B1001至B1702号,B2001至B2374号-1层B1678等【2630】套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153060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支委会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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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世诚嘉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租金估价 | 3.2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预展时间:披露期内周一至周五10:00-16:00,联系人:冯经理,联系电话:13901169633 2.该房屋目前只具备日常办公所需电力,承租方需根据使用需求进行电力增容,涉及增容的一切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2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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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2418.85 | 租赁期 | 4年10个月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4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2年涨幅3%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押三付三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便民商业(必须包括菜市场、便民药店)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出租方同意,并符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可允许装修改造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租金递增从起租日开始计算。 5.房屋租赁用途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且其中必须包括菜市场、便民药店。 6.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与出租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建筑物使用及改造现状,双方盖章的踏勘函需在提交承租申请时一并提交。踏勘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此外需包含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或食用农产品零售或销售食品;(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1.意向承租方需书面承诺,我方为非金融信贷类企业。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有经营便民服务店铺的经验,在北京市内经营5家以上便民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需要时可以配合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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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2号院13号楼-2.jpg 图片:2号院13楼-3.jpg 图片:2号院14号楼-1.jpg 图片:2号院14号楼-2.jpg 图片:2号院15号楼.jpg 图片:2号院16号楼-1.jpg 图片:2号院16号楼-2.jpg 图片:2号院17号楼-1.jpg 图片:2号院住宅4号楼.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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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承 诺 书.docx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 - 副本.pdf 附件: 现场踏勘记录表(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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