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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选2024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提升我县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综合评选的方式优选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方式
通过对外发布公告,经我县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参加,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优选承训机构。
二、优选承训机构数量
根据投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例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0家,排名前6的为中选机构,小数点后统一舍去只取整数确定,以此类推)
三、综合评选时间及地点
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评选。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汉源县人社局备案同意纳入定点管理的培训机构(院校)。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五、优选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请于2024年2月5日上午12点前将参选书(A4纸大小,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联系电话:0835-4226771,联系人:伍伟伟。
(二)综合评选
评选工作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经商局、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综合参选机构提供资料、现场问答、近几年工作开展以及2023年承训机构得分等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选机构(评选不设相同排名,出现相同分数,以2023年承训机构得分排名确定)。若参选书错误,取消参选资格。
(三)结果公布与协议签订
评选结果将在汉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期限1年。
六、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提交的评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以下简称:参选书),A4纸大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一)承诺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资质证明、专业(职业、工种)批文、主要工种教学计划(大纲)、培训场所、师资配备及教学设备等;
(四)参选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近三年就业创业培训及学员训后就业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六)训后服务、就业推荐等计划;
(七)参选机构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培训任务及管理
(一)培训计划下达
县人社局将结合产业发展、技能人才需求和目标任务下达年度培训指导性计划(原则上每年下达一次计划,下达时间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计划确定,中途因国家、省、市急需紧缺工种等特殊情况,按要求调整相关培训计划),承训机构可依据下达的计划自行组织学员实施培训。
(二)开班程序
就业创业培训要提前5个工作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要提前10日向县人社局递交开班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开班申请表、报名人员名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证明等)报县人社局审批,经批准后,承训机构要及时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录入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V3.0系统,县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
就业技能培训原则上不超过60人/班,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班,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班,企业组织职工参训原则上不超过200人/班。
(三)培训内容要求及监督管理
1.承训机构要做好每期培训的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选齐配强授课老师,精心组织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准备好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培训教学计划中应包含禁毒、防艾、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精神传销”、职业病预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权益保护内容,其中消防安全课程设置不低于2个课时,劳务品牌培训普通话课程设置不低于1个课时。
3.承训机构开展培训时应按规定向社会(包括参训学员)公示开展培训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内容、课时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4.承训机构要建立教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信息台账等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培训教学的日常管理。在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做好档案整理,及时归档。
5.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创业培训实施监督管理。培训过程中,根据培训管理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暗访、电话核查以及邀请监督员巡查等方式,对每个培训班开展至少3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培训机构及时整改,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6.按规定学时完成培训后,承训机构须及时组织参训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组织结业考试考核。参训学员出勤率需达到80%以上,经鉴定(认定、考核)合格后方可申领培训补贴。
7.承训机构实行积分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
8.承训机构不按规定开展培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开展培训以及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的,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取消其在我县开展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资格。
附件:1.汉源县优选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综合评分表
    2.汉源县优选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参选书(参考样式)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汉源县优选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综合评分表.docx
附件2.2024年汉源县优选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参选书(参考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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