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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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建设规模:面积约393㎡,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造价:约160万元;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的装修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投标人对应资质2024年 2 月 5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查询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动态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1 月 30 日至2024年 2 月 8 日13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5.2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子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末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533798
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2024 年 1 月 30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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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建设规模:面积约393㎡,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造价:约160万元;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食堂维修工程的装修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投标人对应资质2024年 2 月 5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查询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动态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1 月 30 日至2024年 2 月 8 日13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5.2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子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末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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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533798
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2024 年 1 月 30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7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9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0 | 资质动态核查 | 投标人2024年 2 月 5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 |
11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1、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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