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工程业绩:3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设计文件 | 1.设计说明书(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设计文件(12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5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5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0-1.5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0-1.5分); 5、景观设计方案(0-2分); 6、精神堡垒及门岗设计方案(0-2分); 7、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方案(0-2分)。 |
3、效果图方案(6分) | 能够根据平面工艺设计方案提供4个重点房间效果图(每个房间效果分值按1.5分计算),每张效果图须注明楼层和房间名称,根据效果图评定设计的色彩、样式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 |
4、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 1.总体概述(3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6.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具有多种类型证书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2)以上所有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
7.材料选型(1分) | 主要材料的选型;主要装饰装修材料都必须是环保材料,且尽量考虑节能需要;提供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装饰、机电主材品牌规格书,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等;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得1分。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9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9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明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工程中标人,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