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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来龙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来龙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松
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松溪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
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来龙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本项目工程估算价约 12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来龙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
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121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三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 同时本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
装、承修、承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二 级机电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 具备国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
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 自拟。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4、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 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 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
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 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 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 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
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 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 08:30:00至2024 年2月2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 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 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 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 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
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拾万 拾万元整(元整(¥¥100000元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
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2月21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松溪县供电公司
地址: /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山大道160号正达商业中心北区2幢2012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211号
联系电话: 0599-884405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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