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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MC24FG0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098 亩,总建筑面积为 302983.73平方米(地上面积为 295917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066 平方米)。包含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中学生宿舍、
食堂、主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学生就业创业园、实训工厂、教职工周转楼、单身
教师公寓、人才引进用房、乡村教师培训中心、室外运动场地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
估算 200010.0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须包括地基
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
和变形观测、建筑给水、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等;
(2)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消函(2019〕269 号)的要求,在投标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查询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截图。
(3)人防工程检测:具备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
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的至少六个
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
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省外企业
省外检测机构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
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及《云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
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
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若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
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
果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
标活动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
假材料和承诺,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
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
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检测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检测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
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


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8、业绩要求:
检测业绩:2020 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包含在建或已完成)单项投资金额在100000 万元
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5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检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为原件扫描件)
(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件)。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日
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迎宸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正
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第三会议室(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 546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第三会议室(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 546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楚
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310-532301-04-
01-34949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098 亩,总建筑面积为 302983.73平方米(地上面
积为 295917.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066 平方米)。包含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
目中学生宿舍、食堂、主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学生就业创业园、实训工厂、教职
工周转楼、单身教师公寓、人才引进用房、乡村教师培训中心、室外运动场地及室外附属工
程,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10.05万元。
2.2 招标范围完成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生活及公共配套区)第三方检测服务
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主体结
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人防工程检测、消防检测、钢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室外工程边坡支护检测项目、建筑幕墙检测、建筑外窗、后植埋件(植筋、锚栓)、见
证取样原材料检测、场地平整土工试验、市政道路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
最终以现场检测、试验项目为准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试验报告。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
2.4质量标准:检测内容及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检测
数据的精度要满足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
求,并达到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


2.5 检测(监测)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作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止。
2.6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须包括地基
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
和变形观测、建筑给水、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等;
(2)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消函(2019〕269 号)的要求,在投标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查询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截图。
(3)人防工程检测:具备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
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的至少六个
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
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4省外企业
省外检测机构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
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及《云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审计
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
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若


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
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
果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
标活动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
假材料和承诺,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
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
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检测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检测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
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
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8业绩要求:
检测业绩:2020 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包含在建或已完成)单项投资金额在100000 万元
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5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检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为原件扫描件)
(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
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
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
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地点为楚雄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第三会议室(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均属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4栋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2889816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4栋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4970315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少凵夕(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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