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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项目编号:GN2023-09-8766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123163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GN2023-09-8766
3、招标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舒城县新华书店新店进行装饰装修,装修面积约2291m2,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范围内包括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中环国际大厦27层
投标报价:1,918,652.8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左之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439号合肥东泊中心901-907室
投标报价:1,941,172.2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中路439号
投标报价:2,065,479.39元
公示期:自2024124日 至 2024129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皖新创新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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