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东风高级中学新建教学楼理化生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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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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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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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东风高级中学新建教学楼理化生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施莱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甲6号64室
被投诉人: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田沟巷七号
相关当事人:十堰市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右侧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东风高级中学新建教学楼理化生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质疑答复不满,2024年1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投诉人补正后,本机关于2024年1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共22项,其中1-20项投诉采购文件编制及技术参数设制不合理,21-22项投诉质疑答复超出有效时间。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2024年1月23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进行重新调整,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投诉事项1-20不再予以调查。投诉事项21-22投诉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逾期情况责令限期改正。
五、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十堰市人民政府或上级财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