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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公开招标-2023-GCZB049-1-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采-公开招标-2023-GCZB049-1-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托,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对2023-GCZB049-1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筹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602万元,项目内容: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投标截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项目,投标人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d.无法按照以上a、b、c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2-02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200元;
(1)现场购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2)线上购买,投标人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zfcg622@163.com,并致电庄女士18950158076,确认是否收到《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庄女士,18950158076;购买招标文件联系邮箱: zfcg622@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2-19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2-19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账 号:3515 0198 6601 0000 1000 (2)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zfcg622@163.com,并致电庄女士18950158076,确认是否收到《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4)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仍应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市莲花广场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香莲里35号半地下层B118(业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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