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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长虹路北段路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长虹路北段路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4)0006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长虹路北段路灯采购项目:
中标人:河南省泰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4)0006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竞磋-2024-3
中标价格:165.5900 万元
2、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长虹路北段路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5、评审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本须目主要建设内容 LED 双臂灯 55 套、中杆照明灯 9 套、投光灯 36 套、电缆 2000 米。(具 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河南省泰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 号恒 生科技园 B-15 号楼二楼 201 室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肖广庆(组长)、董慧丽、金耀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4870 元
五、成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5、收货人:宋晓天; 联系方式: 15070209007
6、收货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市民中心729
7、
五、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 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 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5、
六、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 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 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 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5、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 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 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 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 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 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
2024 年 1 月 29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宁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商都路 2 号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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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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