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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40129101310
二、合同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CZG62024008
四、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1-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景湖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汪洋路北高坦路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菜谱(计划) 供货, 拒绝集中供应、拒绝浪费行为,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幼儿人数据实核定。2.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供货(包括暑期暑假班的供应),按中心附属园具体时间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交付工作。3.采购人确定某一产品为不可替代或采购内容表未列明但确属食堂供餐必须品,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4.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详细的量价清单,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采购人结合实际 情况不定期开展核查,若发现实际供货品种数量与清单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向供应商收取 1000-50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采购人按供应商供货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合同履约期限内任何品种食材的最低采购量。6.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采购人时,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的在 1小时内重新供货到位,如因未及时供货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7.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时,采购人方进行的初验以检查数量和外在质量为主,采购人方的初验并不免除或减轻供应商对所供产品须承担的质量责任。供货产品虽经采购人方初验,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满足采购人方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供应商延迟处理或拒绝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8.供应商所供产品连续两次初验不合格或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两次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中止供货。整改后仍有类似情况发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保障采购人方临时提出的供货要求,包括少量多次的情况、限时送达的情况、指定品种的情况等。10.供应商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提供所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肉类产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相关行政部门等对食材进行抽检(或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11.如遇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供货,经与采购人沟通,双方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协商由供应商配送人员或中心后勤部派员临时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因供应商供货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将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贵池幼儿园、平天湖幼儿园、洋浦幼儿园、团结幼儿园、祥云路幼儿园、江口幼儿园、滨江幼儿园、滨湖幼儿园、绣春幼儿园、朝阳幼儿园、启航幼儿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合同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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