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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香河县引泃入潮治理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香河县引泃入潮治理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水务局,建 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廊坊市香河县引泃入潮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廊坊市香河县境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工程主要包括堤顶路拆除重建7.885km;上堤路拆除重建总?1680m;堤防迎背水坡浪窝、雨淋沟局部修 整;?河头扬水站出口闸出口段维修加固。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5个月;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1581.8565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 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 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 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 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分包或如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符 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10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2月1日9:00时至2024年2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廊坊市)(http://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 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 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系统中提交,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文件下载】菜单,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 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 数字证书及电 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或0316-2920630。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CA线上办理咨询 电话:4007073355,CA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30。
4.4其他事项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
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4.5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4.6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 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 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系统中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 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
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证大大拇指广 地址:香河县淑阳大街18号 地址:
场4幢1单元804号房
邮编:065400 邮编: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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