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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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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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HXCT-2024-CCCG0104(招标文件编号:HXCT-2024-CCCG0104)
二、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好生活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秀街268号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轨道客车零配件产业园1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铭阳、宋馨、李桂玲、赵玉凤、曹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采购预算的的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CT-2024-CCCG0104
二、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好生活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秀街268号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轨道客车零配件产业园11号厂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范围:食堂委托经营,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在服务期内,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 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有合作。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铭阳、宋馨、李桂玲、赵玉凤、曹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采购预算的1.5%。代理服务费金额:3.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地址:长春市大连路8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好生活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秀街268号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轨道客车零配件产业园1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吉林省好生活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 食堂委托经营,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 | 一年。在服务期内,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 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有合作。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铭阳、宋馨、李桂玲、赵玉凤、曹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采购预算的的1.5%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CT-2024-CCCG0104
二、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好生活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秀街268号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轨道客车零配件产业园11号厂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范围:食堂委托经营,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在服务期内,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 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有合作。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铭阳、宋馨、李桂玲、赵玉凤、曹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采购预算的1.5%。代理服务费金额:3.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地址:长春市大连路8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