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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馆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馆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3311789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02-GC002-G
项目名称: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馆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98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98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33117894@q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馆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馆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240002-GC002-G;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50天;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5)本项目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3.获取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注册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地址: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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