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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湛江市能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版本编码:(施工 2023-0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专用)
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网上开标电子评标)
招标人(公章):湛江雷州滨海旅游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负责人:黄燕梅 联系电话: 0759-2223979 传真号码:0759-2223979 E-mail:yczjfgs@163.com
编制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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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
1.本范本适用于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依法必须公 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 ndex.html#/440800/index 查看或下载。
2.招标人在使用本范本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 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3.“□”为选择项,选择的内容(项)保留,不选的请删除。
4.招标文件采用“第 x 页 共 x 页”的页码格式,并且在“目录”中标明对应的页 码。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进 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6.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用 户手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建设工程”)。
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下载湛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工具(北京 CA+粤企签),(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8.能源工程项目招标参照本范本。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文件中存在文本及用词不清晰、缺陷及歧义的,应当遵从招标的目的,以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予以解释。请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留意国家、省、市发 布的最新规定,对本范本作出及时的修改,并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发改 局能源科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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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
1.招标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4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7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7.特别提示......................................................................................................................... 7 8.异议与投诉..................................................................................................................... 8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10
1.总 则........................................................................................................................... 10 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1 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16 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21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6.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与提交................................................................................... 25 7.开标............................................................................................................................... 25 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 26 9.确定中标单位............................................................................................................... 33 10.授予合同..................................................................................................................... 34
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36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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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电力 迁改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 期)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已由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雷发改投审〔2022〕14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440882-04-01-891102,项目业主为湛江雷州 滨海旅游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启动资金到位。
招标人为湛江雷州滨海旅游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雷州市乌石镇向党村南侧与湛徐高速公 路乌石支线(在建)交叉,路线自南向北布线,终点位于向党村北侧和平南水 库干渠之间,路线全长约 3km。影响项目施工的供电线路约 4 处;招标控制 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招标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影响项目施工的供 电线路约 4 处;招标控制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招标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需 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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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 以上)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 业绩或其他要求:提供自 2018 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时间以竣(交)工验收合格证明为材料准。
3.3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 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从开标之日 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 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 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 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 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 APP 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 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 CA 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 数字证书办 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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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 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 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 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 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9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 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2024年02月 05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3 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 09时 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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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 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 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 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 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 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 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 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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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 安全事故的;
☑7.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 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 门通报的;
☑7.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 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 号)有关规 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实名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 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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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 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 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 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雷州滨海旅游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雷州市雷城镇广朝南 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26
90 号(市武装部旧址大院内)
联系人(实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子邮件:790180348@qq.com
号工业大厦第七层 701-703 室
联系人(实名):黄燕梅
电话:18312134687
传真:0759-222397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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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
1.1.1“招标人”指建设单位、发包人。
1.1.2“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 事人。
1.1.3“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4“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 授权代表。
1.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 件。
1.1.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7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1.2 招标说明
1.2.1 本招标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的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 标),通过“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 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1.2.2 本招标项目属于财政资金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 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2.3 本招标工程由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1.2.4 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
1.2.5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3 投标单位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 3 家,当投标单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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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3 家,或开标后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经评标委员
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
2.1.2 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
2.1.3 工程立项批文:雷发改投审〔2022〕14 号。2.1.4 土地使用批文:湛自然资(管制)<2023>137 号。2.1.5 工程规划批文:。
2.1.6 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雷州市乌石镇向党村南侧与湛徐高速 公路乌石支线(在建)交叉,路线自南向北布线,终点位于向党村北侧和平南 水库干渠之间,路线全长约 3km。影响项目施工的供电线路约 4 处;招标控 制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招标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2.1.7 工程预算总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
2.1.8 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2.1.9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1.1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2.1.11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2 现场条件
2.2.1 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2.2 施工用水:已具备开工条件。
2.2.3 施工用电:已具备开工条件。
2.2.4 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
2.2.5 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
2.3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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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为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影响项目施工的供电线路约 4 处;招 标控制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招标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需求的全部内容。
2.4 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 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 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 分包的项目,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 到建设单位的同意方可分包。
2.5 工期要求及规定
2.5.1 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 为30 日历天,招标工期为30 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 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5.2 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 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 工期的方案,编制成投标文件。
2.5.3 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日竣工需支付 逾期违约金3000 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2.5.4 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 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具 体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参照国家、省、市最新有关规定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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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2.6 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6.1 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标准进行施工。
2.6.2 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 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发包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2.7 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2.7.1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中标人采购。
2.7.2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 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 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散 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2.7.3 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
2.7.4 本工程中标人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
(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
2.7.5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 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淘汰的产品。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 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 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 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5000 元,并 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 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7.6 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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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8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2.8.1 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 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 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8.2 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 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 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具体由发包人 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参照国家、省、市最新有关规定自行约定。
2.8.3 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 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 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 24 小时内应派人根据发包人要 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违约,不派员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 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承包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 量问题,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发包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金中扣除,若返修费用超出保 修金时,发包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承包人追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委托 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2.9 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2.9.1 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 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9.2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 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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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 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协助发包人完 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9.3 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 20 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 符合档案规范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10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要求
2.10.1 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 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 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每期人工费用具体数额(或者占工程进度 款的比例)。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2.10.2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中标人通过该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向工人支付工人工资。政府投 资项目施工中,招标人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单 独列明工人工资款项。财政部门依招标人的申请,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人工费)单独按时足额拨付到中标人的工资专户。
2.10.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在招标人代表处签到时间不能
少于施工时间的 80%。每月签到时间少于施工时间的 80%的(当月累计 6
日没有考勤数据),每少签到一日需支付逾期违约金3000 元。
2.11 招标控制价
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费为49506.72 元,暂估价为 / 元(如有),暂列金额为150000.00 元。(在 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 额、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12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 元(不得超过投标 总价的 2%,且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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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证保单等);☑现金(银行转账)。
2.12.2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与结果以交易系 统显示与确认为准,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由 于投标人原因造成转账、电子保函等凭证未能申请开具的,因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2.2.1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相关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保函(应为
见索即付性质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等实质性内
容要求的电子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的保费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
支付,提供支付凭证。
2.12.2.2 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选择缴纳银行,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生成的对应投标保证金缴纳子账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交足额的
投标保证金。
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3.1 结算原则
3.1.1 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招标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 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 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除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 纸、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错项;实 际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出现与招标前不同等因素;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及风险可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外,其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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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及风险均由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 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机具费调整(投标人对人工费、机具费或人工、机具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发 布综合价的原材料价格进行了调整的,按 3.1.6 条约定计算人工、材料及 机具费价差,分部分项工程价差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工程价差 计入措施项目工程费。
3.1.2 该项目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在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 期、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 法、比例等内容。
3.1.3 本招标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相关资 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 专业工程计量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规定进行工 程结算。
3.1.4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 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 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 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 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招标控制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 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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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招标 控制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 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1.5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 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 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 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广东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 3.1.4 点的规定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其他项目费,按照投标的措施其他项 目费系数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 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1.6 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①人工(含机具台班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为零,实行动态工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湛江市招标控制价管理部门的规定;
②主要材料(包括机具费里的油、电、天然气等燃料)、工程设备价 格的风险幅度为 5%以内;
③施工机具使用费除人工、燃料外的费用不作调整;
④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报价说明:
(1)本工程的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
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等所规定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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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 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 标人将不予支付。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 理、材料、养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 应有的费用。
(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5)经确认的中标人投标总报价(中标价)为本招标工程计费范围内各项费用的 总和。
(6)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但它只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共同基础,不能完全作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工 程款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该工程量清单。
(7)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和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按 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 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税金按照湛江市现行有关规定 计算。
(8)投标报价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 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
(9)本招标工程不限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 格和企业自身优势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后进行报价。措施项目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和暂列 金额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10)报价应结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1)招标单位代付应由中标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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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付款方式
3.2.1 本工程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1、进度款为甲方按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5%;
2、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资产移交产权人,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甲方,甲
方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在质量保修期满时,甲方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
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在核实后 14 个工作日内将质
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2.2 发包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项 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
3.2.3 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施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1、验收方式按照中标要求完成工程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竣
工验收方案,由招标人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设计、招标要求标准验收,达
到合格。
3.2.4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结算资料后,可委托政策规定的结算部 门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时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 号文第十四 条第三款的规定。
3.2.5 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 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及 有关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后在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结算余额。
3.2.6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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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价的 1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 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完工资料后,在成交供应商申请 退还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息)。
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变更公告、投标须知、 投标格式、工程量清单 (不含清单组价信息的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组价)、网上招标答疑纪要、修改通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资料与图纸(含设计 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用地范围)、工程量清单格式。
4.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组成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拒绝实 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修改
4.2.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 件。
4.2.2 补充通知将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湛江市) 中该项目招标的答疑中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 自行上网查阅,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 人经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3 招标文件的效力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 据(施工合同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示范文本执行)。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5.1 投标文件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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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
均使用中文(打印或手写)。
5.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内提交 以下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需 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5.2.1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2.2 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5.2.3 投标人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4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 更证明);
☑5.2.5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汇款凭证,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还 须提供保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凭证;
☑5.2.6 投标资格业绩证明材料;
5.2.7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信 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等要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5.2.8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2.9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2.10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 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5.2.11 投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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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书(投标格式一);
(2)派驻本项目人员数量表(投标格式二);
(3)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格式三);(4)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资的承诺书(投标格式四);
(5)☑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 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所有工程量的报价清单(封面按投标格式六、投标格式七)。5.2.12 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缺项不作为无效标条件。
5.3 投标有效期
5.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投标截止日期起,在120 个日历天内所有 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5.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式向所有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和不予退还情形
5.4.1 未中标投标人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 工作日内依法予以退还。
5.4.2 中标人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署 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退还。
5.4 .3 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承担 保证担保责任):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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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 署施工合同。
5.5 履约保证金
5.5.1 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拨付工 程进度款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成交合同价的 10%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可采用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保函或有资质担保公司出具的有 效担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担保函件方式执行的,在招标人和 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 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函件,在工程竣 工之前,中标人要保证担保函件持续有效。
☑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执行的,在招标人和中 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开 户名称:湛江雷州滨海旅游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雷州支行,账号:689976523797),并凭银行出具的资金 转入有效证明和招标人确认该款项到帐后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履约保证金 收款收据。
5.5.2 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出具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该中标
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5.3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视情况全部或 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5.5.4 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结算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 5 个 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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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招标答疑
5.6.1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需要 招标人解释或说明的问题,请按规定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6.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及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5.6.3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 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在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作出答复。
5.6.4 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7 工程等级填写要求
合格及以上,其他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与提交
投标人应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用户手册》要求 制作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电子投 标文件提交至交易系统(用交易系统支持的本企业“手机端 CA 数字证书”加密),未按要求制作、加密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7.开标
7.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召开 线上电子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 文件或开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将视为投标文件 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7.3 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完成解密后,招标代理开启电子唱标,唱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布以下所有内容:投标人名称、标书解 密情况、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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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质量标准、其他开标现场记录的关键信息等。
7.4 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须开启“开始异议”,开启后,投标人若
需要提问的可在 15 分钟内进行提问,招标代理(招标人)需要回答所有
的投标人提问或等待 15 分钟才能结束异议,若所有投标人都回复了“无
异议”,招标代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异议。
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
本项目使用的评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的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为5 人组成,其中 1 人为招标人,4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和投
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
未能按时答复的,视同放弃澄清。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标:
8.1.1 需要年审的证件到期未年审,不能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 织年审的说明;
8.1.2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但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低于工程成本价的;
8.1.3 招标文件中注明要求签字盖章却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能认 定属冒充签名的;
8.1.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1.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1.6 质量等级填报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
8.1.7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1.8 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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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缺项的;
8.1.9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投标文件互相雷同、不同投标人的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 MAC 地址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围标、串标等情 况的;
8.1.10 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说明要求进行报价的。
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但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 性不构成影响,评标委员会不得废标。
8.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 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按照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 产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招标(具体可参见《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 158 号)中“专业工程 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三级的工程)。主要是通过对投标人的企业综合 实力、业绩、质量、信用等方面制定量化因素及折算系数对投标报价进行 折算,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具体评审内容 详见《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
8.2.1 成本警示价
本工程成本警示价为招标控制价的80%(范围:80%至 85%之间)。若 评审投标价格低于投标人成本警示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低于成 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对其报价作出不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招标监管部门可以 给予不良投标行为通报。
8.2.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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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 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③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A.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
B.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C.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④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也不允许投 标人在开标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或保留。
(2)详细评审
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T+
n
(Ti-T)=T+(T1-T)+(T2-T)+…(Tn-T);
i 1
①T 为投标人报价,Ti 为某项因素 i 的经评审投标价;
②Ti=T×某项因素 i 对应的折算系数,折算系数的设置区间为 <0.95,1.00>;
③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 价,且不低于工程成本。若投标报价 <(选取上述报价次序排在中间区域 的三分之一数量投标人的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97%(范围:95%至 97% 之间)的,评委即认定为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视同低于工程成本价),将其投标否决。
注:“三分之一数量投标人”为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当“中间区域”存在两种方案选择时,取价低方案,例如共 5 家投标人时,选取第 2、3 名 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企业1.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1=T×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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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2.不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1=T×1.00。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按最 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 均须同时具备相应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最不利 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2财务情况1.投标人近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T2=T×0.96;2.投标人近3年50%<平均资产负债率≤80%,T2=T×0.98;3.投标人近3年80%<平均资产负债率,T2=T×1.00。 注: ①近 3 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 3 年期间;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②不能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 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③需提交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三方出具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含以下页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含审计单位公章、审计人员签名及盖章、报告出具日期的审计报告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 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3企业 资质等级1.投标人为一级资质,T3=T×0.98;2.投标人为二级资质,T3=T×0.99;3.投标人为三级资质,T3=T×1.00。 注:按本招标项目设置的投标施工资质类别为准,若为独立体投 标,则按最高资质等级评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主办方的资质 最高等级评审。
4企业获奖1.近 5 年投标人承接的电力工程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见后附表),T4=T×0.98; 2.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4=T×1.00。 注: ①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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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含); ②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 供的奖项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 ③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工程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 承接的,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须为该工程的主办方,并提 供作为主办方的证明材料; ④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 形进行评审。
5企业 类似业绩1.近5年投标人完成1项合同金额≥8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 绩的,T5=T×0.96; 2.近5年投标人完成1项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 绩的,T5=T×0.98;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5=T×1.00。 注: 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对应本次招标资质的工程(电力施工工 程),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招标金额,最低要求不超过招标 金额的60%); ②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即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含); ③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评审,取得业绩时间以竣工 验收备案表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 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 ⑤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工程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 承接的,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须为该工程业绩的主办方,并提供作为主办方的证明材料; ⑥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 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6拟派项目负责1.近5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1项合同金额≥80万元人民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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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业绩情况类似工程业绩的,T6=T×0.96; 2.近5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1项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 类似工程业绩的,T6=T×0.98;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满足上述范围类似工程业绩,T6=T×1.00。 注: 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对应本次招标资质的工程(电力施工工 程),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招标金额,最低要求不超过招标 金额的60%); ②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 ③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评审,取得业绩时间以竣工 验收备案表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④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 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7人员配置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类或电气类中级或以上职称,T7=T×0.99; 2.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7=T×1.00。 注: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截止投 标时间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 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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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国奖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其他。(由招标人在此注明奖项名称,该奖应与项目的特点 和需求紧密相关,未注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省奖
长城杯 (北京)阿房宫奖 (陕西)钱江杯 (浙江)
白玉兰杯(上海)西夏杯 (宁夏)杜鹃花杯 (江西)
海河杯 (天津)飞天奖 (甘肃)楚天杯(湖北)
巴渝杯(重庆)江河源杯 (青海)芙蓉奖 (湖南)
龙江杯 (黑龙江)天山奖(新疆)天府杯 (四川)
长白山杯 ((吉林)雪莲杯(西藏)云南省优质工程(云南)
世纪杯 (辽宁)安济杯 (河北)黄果树杯 (贵州)
草原杯 (内蒙古)中州杯 (河南)金匠奖(广东)
汾水杯 (山西)扬子杯 (江苏)广西优质工程奖(广西)
泰山杯 (山东)黄山杯 (安徽)闽江杯 (福建)
绿岛杯 (海南)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市政优 良样板工程)

市奖
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说明:1.本附表所述奖项如变更奖项名称或用另一奖项取代的,需提供奖项颁发机
构的证明文件;2.奖项只对主建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计分。

8.2.3 确定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评标委 员会依据《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折算后,折算价由低向高排列,最低折 算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折算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出现 2 个或 2 个以上相同折算价时(折算价计算值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一样,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 票表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表决过程,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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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方式进行投票,按得票数量多的排名在前确定名次。
8.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8.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 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 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8.4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 应当要求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8.4.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8.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8.4.3 开标记录;
8.4.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8.4.5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8.4.6 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8.4.7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4.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4.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4.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 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 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9.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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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将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 3 日(最后 一日须为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接到异议的,经核实若存在与本招标 文件无效标条件相符的,可废除其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10.授予合同
10.1 中标通知书
10.1.1 评标结果经过不少于 3 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后,并确 认不存在投诉以其他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
10.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即视为将中标结果通 知所有的投标人。
10.1.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招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10.2 签订合同
10.2.1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 通知》(粤发改规〔2023〕1 号)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可参照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示范文本,则按新示范 文本执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应用电子签章 在交易系统在线签订电子合同),不能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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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
10.2.2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正当理由 或非不可抗力)不能在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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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一
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
投 标 报 价 书

一、根据你方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考察工程现场研究上述工程招标 文件所有条款后,现投送该工程投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报价,按招标文件之规定范围与条件以及投标文 件所有条款的承诺,承担责任。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 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接到开工令后在要求时间内开工,在限定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等 级。
三、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等级:。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 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理解:你方不必一定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某一 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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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二
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数量表
岗位名称表人数
岗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1
项目技术负责人1
施工员1
安全员1
质检员1
材料员1
资料员1

注: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
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中标后,严格按照湛江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规定,对施工现
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考勤,
实施实名制管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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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三
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 能力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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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四
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对本项目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所有 工程款项均投入到本项目中。我方保证按专业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完成进度情况足 额支付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划,否 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因我方未能 履行对本承诺和《施工合同》条款的责任,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前我 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的人工和材料、设备等的经济支出,视为我方对本项目的无偿贡 献,不需你方追偿。我方并保证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的 日时间内自行撤离人 员和设备,由你方选定的接替建设的工程队伍接替施工。若不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在工地的人员和设备由你方处置或使用,听任你方支配和使用的设备我方不收任何 费用(包括:使用我方不撤离的设备不收取租赁费用、折旧费等)。
如若中标,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和你方认为的合理原因之外,我方承诺将按 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方案及保证措施发放民工工资,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 的处罚。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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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序 号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及规模备注
1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根据需 要填写
2
3
4
5
6
7
...
备注: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 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下(投标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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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六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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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七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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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
(自行制定的其他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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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投标文件封面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
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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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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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湛江雷州滨海旅游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湛江市雷州西海岸滨海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 标段电力迁改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财政资金。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电力迁改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 要求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包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验收合格及配送电。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产权部门及建设单位提请竣工验收并 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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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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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 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日签订。本合同于 年 月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生效。本合同自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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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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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
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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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 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合同约定执行。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按合同约定执行。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按合同约定执行。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招标文件、本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载明 的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及地方标准的计价规范、后续发布及修订的相关管
理办法、法律法规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本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载明 的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国家、地方标准以及供电部门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 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按设计图要求及相 关标准进行施工、要求承包人对迁改线路接通不影响用户使用,由承包人负责办 理断电审批手续,改迁公路范围内原有电力输配电设施,全面完成工程(包括所 有相关土木工程)的改迁施工和调试,工程的缺陷补救等工作。承包人并应负责 按本合同规定向发包人和产权人移交工程全部或其部分,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试 验,并保证其设计及施工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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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标文件;④ 投标函及其附录;⑤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⑥通用合同条款;⑦技术标准和要求;⑧图纸;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⑩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图纸开工前提供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贰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院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14 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 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业主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指定的接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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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 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 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 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 的保护措施。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及未按有关政府行政管 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由承包人 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 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0.2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 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 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10.3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 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 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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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
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
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
交通设施。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临时用地总平面图范围内的属于 场内交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由承包 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 其他事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 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 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 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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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 10.4 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通用条款 10.4 执行。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中涉及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变更工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 表无权单独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合同约定执行。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供 电部门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负责协调供电部门送电等问题。各分部分项工程的 竣工图应详尽, 工程竣工并经供电部门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两
第 55 页 共 80 页
份。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 纸五套,及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三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中。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15 天(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并符合《基本建设项目 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供电部门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承包 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应向发 包人提供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 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经建设方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 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办理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竣工验收手 续、竣工档案的整理、编制及移交。本项目如需按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要求,需办理 报建手续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并办理完成相关报 建手续后才能进场施工。②按南方电网施工及验收的有关规范标准施工,尤其是隐 蔽工程要做好检测工作,竣工资料检测记录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应密切配合 土建施工做好预留、预埋,施工前必须对灯位进行施工复测,避免与绿化景观等其 他设施冲突。④与现有道路平交口处的施工应做好与道路现状的衔接工作,施工中 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妥善解决。⑤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自身人员人身或 第三人受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与发 包人无关。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姓 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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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对于本合同而言,经承包人任命的并且按 照本款已经取得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表人。项目经理应 按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业主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 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只是、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的约束。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业主。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至少 22 日,每星期不少于 5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
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发包
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有权直
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合
同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
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有
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
3.3 承包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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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施 工合同前。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
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
包人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在
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承包人在施工进场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调 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同时须向发 包人提交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 2 天以上的应 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
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有权
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保留终止施工合同的权利。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 包人将按每人每天 1000 元的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3.4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 2.4.3 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
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
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
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
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不得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第 58 页 共 80 页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
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执行。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业主
4.1 业主的一般规定:/。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①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
范,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
请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②施工安全: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安全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检查程序
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
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
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第 59 页 共 80 页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
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
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前通知业主参加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国家、部门的规范标 准、地方性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或业主的要求执行。
业主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 小时。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 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 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 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按通用条款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做 好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和因 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须专款专用,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单独支付,与 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 用。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 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第 60 页 共 80 页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在收到本工程的施 工图纸后7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及其申报表。承包人必须按业主 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业主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对于在竣 工时间内完工过于迟缓或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业主可提出建议采用的改进 措施,承包人应按业主的建议提出改进措施,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经业主确 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 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收到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后7日 内。
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规定执行。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业主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 到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纸后 7 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开工。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 61 页 共 80 页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的,工期相应后延。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15 天内经 监理单位、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额为每延
迟一天 3000.00 元,工程进度款支付或结算时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应付合同
款中扣除。
如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未安排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工作 的,视为自行放弃合同的履约权利,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 备。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第 62 页 共 80 页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定,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定,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件:承包人自定,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业主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 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如有)。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第 63 页 共 80 页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 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 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 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时,其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第 64 页 共 80 页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
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受
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现行规范。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按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第 65 页 共 80 页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 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进度款为甲方按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5%;2、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资产移交产权人,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甲方,甲方支付至结算价
的 97%。剩余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在
质量保修期满时,甲方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在核实后 14 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上报文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业主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 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验收和工程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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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要求及供电部门有关 竣工验收规定和要求。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条款 7.5 款规定承 担违约责任。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电力行业惯例、本合同、合同合同条款所规定 的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要求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对每一工程部分进行调试与启动,承 包人应及时取得和满足产权人有关调试及启动的要求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 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 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 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负责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业主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业主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 作外,合 同范围内的全部区段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 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
(3)已按业主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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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业主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业主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业主收到承包人按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 容, 并参加由承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共同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 10 天内,除经发包人同 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 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承包人递交结算 书给发包人。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不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按本条款
约定执行。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28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
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28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
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不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按本条款约定执
行。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28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
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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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当业主规定。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不按通
用条款规定执行,按本条款约定执行。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
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起 1 年。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 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种方式: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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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双方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规范标 准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 小时内,7 天内完成 修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修复时间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或完成保修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 单位进行修复(维修)并由承包人承担甲方实际已发生费用和遭受损失。发包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相应费用。同时,乙方应每失约一 次履行保修责任,除承担实际发生修复费用以外,仍应额外按 10000 元/ 次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变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向 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28 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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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影响工期 的,工期相应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和发包人书 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无需补偿承包人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 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 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逾期完工、质量不达标、违法转包分包等。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 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 扣取违约金。并由承包人返修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相关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②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发包人有 权终止合同,把工程另行发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扣除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③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费用,建设工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由发 包人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及书面通知。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履 约担保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④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开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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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15 天内未进场施工,每推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作为 违约金,超过 30 天未进场开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⑤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给发 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因贻 误时间导致的损失、诉讼法、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 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合 同约定执行。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 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不适用通用条款,按 本条款约定执行)
(1)/;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 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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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
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
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
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90 天内完成款项的
支付。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为在施项目
及施工人员购买相应工程保险。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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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附件:
1、廉政合同
2、安全生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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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
称) 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 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 办 事。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 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 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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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 供 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 人 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 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 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 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 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 的公路 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 察 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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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 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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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 高 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项目发包人 (发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 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 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 原 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 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 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 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 全 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 悉和 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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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 (包 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 部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 第一 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的最 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 安 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 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 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 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 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 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 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 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 的 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 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 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 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 技 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 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 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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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 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 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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