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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江安县迎安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位利害关系人:
江安县迎安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于2022年3月15日获得工程规划许可(江规建字第511523202230007号)。该工程在第三方审图及实施中,按照消防规范及实际使用,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修改及调整。项目业主江安县民政局对项目提出调整申请,拟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拟调整电梯位置
因施工图设计在第三方审图时,审图提出原方案设计的普通电梯设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4条规定:“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普通电梯设置均应符合消防电梯设置的要求”。因此需增设消防电梯前室,且原设计方案存在电梯过于集中,因消防电梯需要分区设置等要求,拟将电梯布局由一端调整为两端布局,且全部为消防电梯。
二、拟增加门卫室面积
因本工程为老年人建筑,对消防安全防护要求较高,原方案设计将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室,后期会增加人工成本。因此,将原地下室消防控制室调整到地上门卫室,拟将原门卫室面积由13.44㎡调整为43.6㎡。
三、拟减小地下室面积
在地勘过后,考虑本项目用地面积较小,三面紧邻居民楼,与周边居民楼高差较大,现场地形复杂,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对地下室使用功能做出了设计优化,减少了地下室修建范围,调整后地下室面积由原721.89㎡变为626.44㎡。
四、拟增加山墙开窗洞口
因施工图审查中第三方审图单位提出原方案设计未设置避难间以及楼梯间开窗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2014(2018年版)第5.5.24A条规定,增设了避难间,增加了乙级防火窗以及调整了楼梯间开窗。
五、拟调整主楼单层面积
因施工图设计在第三方审图时,审图提出调整电梯位置及优化平面功能布局,调整后施工图设计主楼单层面积与原方案设计主楼单层面积发生了变化,原方案设计一层单层为面积 1232.10㎡、二层五层单层面积为 1149.00 ㎡、六层单层面积为 646.76㎡、七层单层面积为634.09 ㎡、屋顶层面积为72.38㎡,施工图设计调整后一层单层面积为 1218.38㎡、二五层单层面积为1141.87 ㎡、六层单层面积为 641.10㎡、七层单层面积为 626.60㎡、屋顶层面积为84.61㎡,同时适当增加了绿地面积。
六、拟调整总平道路图
因原方案设计中与南侧规划道路连接的消防车道因土地原因无法贯通,为满足规范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该消防车道调整与西侧规划道路相接。
调整后,拟建建筑均在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由7903.22㎡调整为7807.77㎡、建筑占地面积由1300㎡调整为1297.24㎡、建筑密度由33.40%调整为33.33%、绿地率由10%调整为20.01%,容积率、停车位数量未发生变化,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安全、卫生、环保、交通需求、工程管线埋设、空间环境等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拟调整的方案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拟调整的规划方案等资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公示发布期为2024年1月14日-2024年2月1日。
若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4年2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相关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2622458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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