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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2024>G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项目评审;(002)项目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项目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2.1一标段: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乙级以上;并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为水利水电专业或农业林业专业中评估咨询服务;且具有在
《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能力。
3.2.2二标段: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
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且具有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专家的能力。
3.3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3.3.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2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模块查询结果为准;
3.3.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
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最多为2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
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3.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2项目验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2.2二标段: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
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且具有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专家的能力。
3.3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3.3.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2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 信用服务”模块查询结果为准;
3.3.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
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最多为2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
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3.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逾期不
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2024>G002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
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由有项目
县(市、区)按照比例分别承担各自相应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完成全部内容止)采用“1+1+1”方式。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本项目不兼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标段: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2024年-2026 年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
服务
二标段: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2023年-2025 年大兴安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服务
2.6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每年度费用根据省厅下达实际建设资金为基数,按以下费率计取:2亿以下(含2
亿)项目,按不超过2‰收取;超过2亿-5亿(含5亿),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8‰收取:
超过5亿-8亿(含8亿),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6‰收取;超过8亿-10亿(含10亿),
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4‰收取。
二标段:可参考黑财建<2013>294号《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通知的计
费标准,2023年度为40.37万元;其它年度费用将根据省厅下达实际建设资金为基数,按
以下费率计取:1亿以下,按照1亿元计费基数的4‰作为招标控制价,即40万元;总投资
额在1亿至5亿的项目,在1亿以下40万元的计费基础上,总投资额超出1亿元部分按比
例计取,最高不超过80万元。计算公式(万元):(80-40)/4*(总投资额-10000)/10000+40;
总投资额在5亿至10亿的项目,在1亿至5亿以上的计费基础上,总投资额超出5亿元部
分按比例计取,最高不超过105万元。计算公式(万元):(105-80)/5*(总投资额-
50000)/10000+8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2.1一标段: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乙级以上;并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为水利水电专业或农业林业专业中评估咨询服务且具有在
《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能力。
3.2.2二标段: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
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且具有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专家的能力。
3.3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3.3.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2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66 信用服务”模块查询结果为准;
3.3.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
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最多为2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
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3.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需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junlingzhaobiao@163.com 邮箱中(邮
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接受公证件: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
4.2.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4.2.3营业执照;
4.2.4资格证书;
4.2.5信用基本记录核查结果截图;
4.2.6联合体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2.7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具有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家的能力;承诺不存在本公告3.5条款内容的情形;承诺满足本公告3.7条款内容)。
4.3邮件发送后,需通知代理公司。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
7.其它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
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32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琚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琚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51-51095052-2
电子邮件: junling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0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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