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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云峰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控规编制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省份 山东 城市 烟台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莱州市云峰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控规编制服务
采购单位 莱州市佳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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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三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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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云峰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及控规编制服务莱州市云峰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控规编制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莱州市云峰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及控规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191
工程地址: 菜州市文昌街道(范围北至崇文街,南至南阳河北街,西至文昌南路、文光路,东至云峰南路)
建设规模: 项目可利用建设总用地43.42公顷,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70.56万㎡(含地上建筑面积54.69万㎡、地下建筑面积15.87万㎡),其中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51.43万㎡、商服办公15.31万㎡、配套公建(幼儿园、中小学及社区体育文化中心等)3.82万㎡、配建停车位4928个;并对项目片区内建筑进行修缮提升约27.4万㎡;涉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4.2万㎡。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莱州市佳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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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莱州市佳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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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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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2/1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
**
**
93.51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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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5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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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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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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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98
山东三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9
45
34
47
46
46
45
44.57
1
19.75
65.32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青岛同道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出台最新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583000(元) 所有服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合格
90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580000(元) 通过验收
90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青岛同道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青岛同道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青岛同道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
陆泉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3702****5554
2
侯洁静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3710****6322
3
邵伟良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3702****4539
4
叶果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5115****0031
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
李学义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4201****4813
2
孙加臻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3702****561X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
董蕾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工程师;3706****0822
2
王鹏鹏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3702****1057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三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赵祖强
2530000(元) 19.7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 - 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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