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本级]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欣佳园、林荫东路等6处房产公开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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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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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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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鹰潭市本级]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欣佳园、林荫东路等6处房产公开拍租
- 【信息时间: 2024-02-02】
项目编号: | JY24JX06010998 | |||||||
项目名称: | 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欣佳园、林荫东路等6处房产公开拍租 | |||||||
标的名称: | 山背小区爱民路17号(约42㎡),挂牌价11,500.00元 林荫东路南侧C栋3号、4号(约70.37㎡),挂牌价36,000.00元 原市委大楼北侧综合用房1-4层(约948.77㎡),挂牌价106,000.00元 民欣佳园35号楼-12(约55.74㎡),挂牌价14,000.00元 民欣佳园35号楼-03(约64.41㎡),挂牌价16,000.00元 民欣佳园35号楼-04(约56.36㎡),挂牌价14,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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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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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2月0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2月22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自动延期 | |||||||
项目简介: | 1.位于林荫东路南侧C栋3号、4号,面积约70.37㎡,评估价35804元/年,起拍价36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拍保证金10000元,租赁押金5000元。 2.位于民欣佳园35号楼-03,面积约64.41㎡,评估价15458元/年,起拍价16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拍保证金4500元,租赁押金3000元。 3.位于民欣佳园35号楼-04,面积约56.36㎡,评估价13526元/年,起拍价14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拍保证金4000元,租赁押金2500元。 4.位于民欣佳园35号楼-12,面积约55.74㎡,评估价13378元/年,起拍价14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拍保证金4000元,租赁押金2500元。 5.位于山背小区爱民路17号,面积约42㎡,评估价11038元/年,起拍价115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竞拍保证金3000元,租赁押金2000元。 6.位于原市委大楼北侧综合用房1-4层,面积约948.77㎡,评估价105883元/年,起拍价106000元/年,租赁期限5年,竞拍保证金30000元,租赁押金20000元。 注:▲标的1原租赁期限到2023年12月31日,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拍卖响应,在拍卖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标的2-标的5新承租户确认承交,给予装修期1个月。标的6因环境设施基础差、面积大,给予装修期2个月,租赁期5年。 ▲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装修有相应要求的,可向产权单位提出给予一定装修免租期限,并征得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确认。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出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鼎立房评字第2024-X01026号。 2.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鹰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清首次租金和拍租佣金。 3.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将出租标的按交付时现状交付给承租人。 4.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 5.承租方应该维护好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标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对承租方投入的可移设施设备(含二手资产和新购资产),承租方在承租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7.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和鹰潭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转租本标的。 8.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或缓交租金,更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如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费用来抵扣租金。 9.承租方竞租成交后,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10.承租方在经营前必须办齐各种手续,否则,造成的违约违法和经济、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1.租赁期限:3年-5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2.经营范围限制:不得经营高危险、高噪音、高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社会治安的行业。 13.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物业费、水、电费承租方自理。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要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损害他人利益。 15.标的成交后,水、电及清场工作由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 |||||||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支付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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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3日17时止,即行标的展示及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竞买者需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被委托人与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2)单位竞买者需提供: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额拍租成交价款、竞租佣金、租赁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若存在违约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至委托方国有企业。 | |||||||
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13507013737李 挂牌代理:0701-6432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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