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慈利县大浒火炼岗黄林峪污水处理站运营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4年2月5日 |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086号-1 |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长沙聚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大浒火炼岗黄林峪污水处理站运营采购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086号 |
3、项目内容:慈利县大浒火炼岗黄林峪污水处理站运营采购项目 |
4、是否分包:是 |
5、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6、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8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01全额付款: |
02预付款: |
03分期付款: |
04成本补偿: |
05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05日,完成日期:2027年02月04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
2、地点:张家界零阳镇营盘村工业园区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 |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格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12-18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零阳镇营盘村工业园区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刘红军 | 法定代表人:孙邦化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13974855185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2栋203号 | |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坡支行 | | 帐 号:18042801040013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