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东营市垦利区。 计划投资:根据《东营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东残联〔2011〕41号)、《关于调整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社〔2016〕70号)及东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残疾等六部门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贫困人口教育、低保、医疗、住房、助残、慈善救助兜底“六保障的意见〉的通知》(东扶贫组办发〔2017〕1号)规定,设定基准价为300元/人/月,年预算金额为43.2万元。 服务期限:三年。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单项预算安排:东营市垦利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东营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东残联〔2011〕41号)、《关于调整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社〔2016〕70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贫困人口教育、低保、医疗、住房、助残、慈善救助兜底“六保障的意见〉的通知》(东扶贫组办发〔2017〕1号)规定,设定基准价为300元/人/月,年预算金额为43.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符合条件、有需求愿望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满足残疾人的部分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验收规范规定。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东营市垦利区残疾人联合会指定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5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残疾人联合会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振兴路39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东南角华泰中心B座13楼1322室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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