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拟就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项目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财政资金。预算资金63.6万元。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 4、采购预算:63.6万元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安排:详见采购清单,共分1个包。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相关国家要求标准。 (七)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八)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地点: 地点:本项目交付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供货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5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昌邑市房产服务中心 | 地址: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新城鲍庄社区呼叫中心办公楼F座401室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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