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埭溪镇时尚博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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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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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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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埭溪镇时尚博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310-330502-04-01-981024(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5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建筑物负一层装修面积449.5平方米,包含水吧及埭溪土特产零售区、商务休闲、洽谈区;一层装修面积177.8平方米,为《美妆小镇》背景墙及接待服务台;二层装修面积1646.7平方米,建设使用功能为四大国家美妆文化展区,包含中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有关美妆历史文化展区。
建设地点:位于吴兴区埭溪镇化妆品博物馆。
2.2本次招标范围:
埭溪镇时尚博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等)、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2.3计划工期:50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质量目标: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1.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1.3(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设计资质满足(1)或(2)或(3)或(4)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由一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3必须以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会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黒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3月08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地 址:埭溪镇美妆大厦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4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8.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埭溪镇时尚博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310-330502-04-01-981024(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5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建筑物负一层装修面积449.5平方米,包含水吧及埭溪土特产零售区、商务休闲、洽谈区;一层装修面积177.8平方米,为《美妆小镇》背景墙及接待服务台;二层装修面积1646.7平方米,建设使用功能为四大国家美妆文化展区,包含中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有关美妆历史文化展区。
建设地点:位于吴兴区埭溪镇化妆品博物馆。
2.2本次招标范围:
埭溪镇时尚博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等)、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2.3计划工期:50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质量目标: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1.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1.3(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设计资质满足(1)或(2)或(3)或(4)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由一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3必须以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会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黒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3月08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美妆小镇化妆品博物馆有限公司
地 址:埭溪镇美妆大厦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4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8.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