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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4(GM)XZ0003
交易机构名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7470.17m2,总建筑面积185124.8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329804.23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备房、9#门卫、10#门卫预估建安成本7.48亿元
2.3 服务期:甲方分批次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个日历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准备工作得到乙方认可的前提下),检测进度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并 在现场作业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在现场完成检 测后 30 个日历天内出具,总工期约150日历天。乙方知悉甲方将分批次通知其进场检测,并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和检测工作,且不会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补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36,047.00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地方标准,协助编制和报审检测方案,确保检测方案经济合理合规,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2)按照检测方案要求独立完成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反射波法检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法、钻孔抽芯法检测、钻芯法加工、试验等。
(3)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5)在检测服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6)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6承包方式:þ综合单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7服务质量要求:(1)按国家及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实施检测,并达到本合同附件 1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标准。(2)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可行检测 实施方案并负责报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乙方应确保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所在 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检测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应 符合验收和交档案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桩基检测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需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佛山市检测监管平台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月,即20238月至2024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署日期为 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目合同金额为2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或地基处理检测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261700分至20242191700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其他交易栏目-国企采购进场交易业务操作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detail?id=173471168060201984)。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咨询电话:0757-82368703(业务咨询),4009980000(技术咨询)。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36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36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下载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

528300

邮 编:

51006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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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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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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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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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moshangcao5@163.com

11、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赵小姐0755-83078625,黄先生 0755-83079986
邮箱:zbjd@szihl.com
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储先生 0755-23979720
邮箱:jjjcs@szihl-ld.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14楼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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