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升压站扩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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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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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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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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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05 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1 08:00 |
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升压站扩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招标人为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8: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升压站扩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升压站扩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草原乡境内 建设规模:100MW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35kV开关柜采购;二标段为电气二次设备采购;三标段为升压站电缆采购;四标段为升压站扩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含220kV升压站扩建部分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竣工验收、协调(电网、社会关系等)等全过程的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方关系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2.3 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达标投产,创省级优质工程。 2.4 计划工期 2024年01月15日—2024年6月25日,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3.5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1.3业绩要求: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项涵盖此次招标范围的同一项目整体施工业绩(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类型、施工范围、项目主要技术指标等,对于必要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计算业绩;合同需体现合同签署日期和施工承包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3.6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4)近3年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1.5其他要求: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级)考核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8 00:00至2024-02-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9 08: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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