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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电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205-000008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电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1 6% 2024-04-01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现管: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新电厂),场区内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每天自行投放在自备垃圾桶内,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距离垃圾焚烧厂里程约14.72公里。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长兴县物价局2006年第57号、2010年第46号文件规定,对建成区范围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甲方)均实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店面垃圾清运处理等),甲方的设施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放一处,并委托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有偿清运处理。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中6.1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拟定供应商地址: 长兴县龙山街道西丰坝村潘家庄自然村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2-07 至2024-02-18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甘工 电话: 18768218315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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